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资金 > 政府采购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搭建“AI法治员”服务平台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6:52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和普法需要,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以询价方式确定搭建“AI法治员”服务平台项目承接主体。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供应商分别报价。

一、委托事项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要求

项目完成时限及要求

控制价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AI法治员”平台

1. 结合DeepSeek等AI技术,实现住建领域制度文件的智能语义解析与动态关联检索;

2. 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清单进行管理界面开发和知识库数据库构建;

3. 模型建设与集成;

4. 数据处理及接口集成、维护等。

5. 实现智能问答、智能审查、智能比对、智能执法辅助、智能集成等功能模块。

6. 构建知识库,实现本地部署。

签订合同后,个月;完成交付后提供平台维护服务周期一年。

7万元以内

  

二、报名受理时间

1、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611 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开标时间

2025年6月18日上午09:30。

四、报名资格

1. 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报价人应具有相关平台搭建和实践经验,能够履行项目要求和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3. 不支持联合体投标。

  

五、报价人应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方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人全称(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7.报价表:

 报价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报价表

项目名称

承诺服务时限和服务质量

报价金额

 

 

小写:

大写:

 报价人代表签字:

 

备注:报价人可根据市场行情并结合要求和具体情况,进行自主报价,提供实施方案和报价单。在保证此项目达到国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前提下,对本采购项目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单应当严谨科学

报价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要求的所有相关材料,递交地点: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406法规科。报名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递交或不按规定密封的文件将被拒收。

 六、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1.采取最低评标价法:

(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公告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以具有更优实施方案和设计基础的总报价最低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3)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的,并具有同样出色的设计团队和设计方案,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若无三个(含)以上供货商(非关联方)参与报价的,本项目将做流标处理。

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的全部相关费用,应自行审查本招标公告的内容和有关附件。

七、报价结果确认

  成交结果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

  八、签订合同、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自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签订合同;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按合同约定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406法规科

  电话:0594-2692659

  联系人:张先生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2025年6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