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关于印发《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0:16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法〔2022〕4号
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3日
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根据省住建厅印发的《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闽建办法〔2021〕2号)以及市委、市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莆委发〔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实际,制定莆田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八五”普法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民普法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记“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聚焦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局面,以使法治成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住房和城乡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和行业从业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全系统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普法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围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历史风貌保护、推进城市品质提升、城市供水、城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切实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且为群众喜闻乐见普法教育。
3.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4.坚持创新普法实践。坚持把创新作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第一动力,坚持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和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
二、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引导全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切实做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把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每年5月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围绕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相关的民法典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工程建设和建筑业工作,加强对建筑法、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注册建筑师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快推进《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程,提前酝酿下一步普法、执法宣传发动工作。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提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一)持续强化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把法治教育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干部职工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完善法治学习培训制度,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培训讲座。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相关制度。
(二)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学习制度。
(三)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学法用法
加强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应当熟练掌握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裁量权,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治企
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建立完善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加强针对建筑企业人员的普法力度,特别是关于劳动合同、工伤赔偿等方面的普法宣传。
(二)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三)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五、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起草法律法规,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
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行业内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提高普法质量。注重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六、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普法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要推动财政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四)加强评估检查
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好“八五”普法规划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总结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将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附件: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项目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项目
一、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
组织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法治专家学者等开展分众化、立体式的主题宣讲活动。
二、深化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每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宪法“七进”等宣传活动。
(二)举办宪法宣誓活动,将宪法作为核心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参与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统一考试。
三、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一)在每年5月份集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二)运用全媒体、典型案例宣传民法典。
(三)加强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特色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
(一)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注重发掘、保护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红色法治文化带。
五、高质量推进守法普法工作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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