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5:02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法〔2023〕9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为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保证我局各科室、单位圆满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莆建法〔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汇总相关科室、单位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我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莆田市住建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6日
附件
莆田市住建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比例 |
检查具体事项 |
计划抽查时间 |
实施检查单位 |
1 |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 |
100% |
建筑施工质量安全 |
每季度一次 |
质安站 |
2 |
全市性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
5% |
全市性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工程科 |
3 |
检查、核实袋装水泥使用量 |
5% |
水泥使用总量,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总量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散装办 |
4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批后监督检查 |
50% |
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车辆统计,场地及生产线,企业试验人员配备,试验设备配置,试验室检测能力及现场考核,试验室各功能区试验备件,试验室台账。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散装办 |
5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不低于5% |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建房﹝2021﹞23号)中部署的相关整治内容。 |
2023年第二季度、第四季度 |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心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比例 |
检查具体事项 |
计划抽查时间 |
实施检查单位 |
6 |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
30% |
1.保护规划编制、修改、审批情况;2.传统格局、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情况;3.保障措施情况等。 |
2023年5月、10月各一次 |
风貌科 |
7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
5% |
重点检查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施工、监理资料、现场节能施工质量管理和新型墙材应用情况等 |
2023年6月-12月,一年两次 |
科技设计科 |
8 |
勘察设计质量检查 |
5% |
1.勘察、设计企业制度建设及内部管理是否完善规范;2.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取得资质证书或越级从事勘察、设计活动,是否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3.勘察、设计单位是否以他人名义承揽业务,或者允许其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4.勘察、设计单位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资格要求;中标人员或合同约定人员与实际参与设计人员是否一致,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资质情况;5.勘察土工试验室设置是否符合规定,现场勘察人员是否经过职业培训,勘察成果是否建立台账;6.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编制深度是否符合要求;7.落实建筑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及抗震强制性标准,建筑工程深化设计审查建筑防火设计和建筑设计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
2023年6月-12月,一年两次 |
科技设计科 |
9 |
建筑市场行为检查 |
市本级不少于5%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建筑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建筑业科 |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比例 |
检查具体事项 |
计划抽查时间 |
实施检查单位 |
10 |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 |
5% |
在本市从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含分支机构)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
11 |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厂(100%)、二次供水单位(20%) |
开展城市供水厂出厂水、管网末稍水和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进行抽检。 |
每季度一次 |
节水办 |
12 |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
每个县区2~3个项目 |
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消防法》及住建部51号部令等法律法规政策情况,以及部分项目的消防设计和施工质量等 |
上、下半年各一次 |
消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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