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动态

2024年度公众评议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改善居住环境领域补短板专项攻坚方案

发布时间:2024-07-29 15:49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精准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坚持先体检后更新、不体检不更新,依据体检成果编制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建立城市体检工作机制。鼓励仙游县参照开展体检工作。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下任务如未明确点出具体县(区、管委会),则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均为责任单位,不再重复列出。

  二、开展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加快推进老旧建筑综合整治改造,更新改造楼栋内老化设施,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开展既有公共建筑空调、照明、外窗等节能改造。各县(区、管委会)重点改造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根据《2024年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要点》要求,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先地下后地上、先功能后景观”的总体思路,以适应居民不同生活需求为出发点,突出补齐老旧小区功能短板,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社区环境,重点解决加装电梯平层入户、停车难问题,强化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管理。全市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7个10000户。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完整社区建设。配套建设社区“一老一小”、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业态类型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体育健身设施和休闲场所,推动家政进社区,完善社区嵌入式服务,鼓励社区或物业企业建立智慧物业管理平台,建立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全力推进涵江区苍林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其他县区也要开工或续建完整社区。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公安局、卫健委、教育局、体育局、城市管理局、通管办、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申报、协调纳入政策扩围,持续推动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建立完善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配租型保租房、公租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历年来未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稳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准入条件,继续发展用于配租的保障性住房,宜租则租,宜售则售。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严格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各县(区、管委会)应组织当年竣工的各类公共设施开展体验试用活动,积极打造无障碍设施样板区。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残联、财政局、卫健委、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及周边山体、水体及废弃地的生态修复。进一步推进城市山体林相改造、流域综合治理。优化城市绿化隔离带、环城林带景观,丰富季相变化,促进城市及近郊山体公园化。全市实施城乡一重山林相改善200亩,建设郊野公园1.5平方公里以上。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加大福道网络建设力度,推进各类公园、绿地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公园体系,推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探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周边配套建设公园、公厕和等候区等场地设施,统筹建设防灾避险公园和应急避难场所。全市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32公里、公园绿地60公顷,重点打造涵江区水上巴士沿线—白塘湖环湖福道精品工程。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全面提升绿色建筑水平。加快市本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推动仙游县编制完成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96%以上。大力推进湄洲岛零碳示范区建设。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绿色信贷项目、绿色建材生产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工信局、莆田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2%以上。因地制宜开展装配式装修试点,提高内装修效率和品质。推动市政工程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采用装配式建造。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持续挖掘历史文化名城、街区等潜在名录,初步建立空间、要素全覆盖的保护名录和体系。完成30栋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修缮或活化利用工程。仙游县要加快传统建筑丛书编撰出版工作,总结提炼莆仙风格建筑元素。加强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建设特色古树公园。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综合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屋(亭)建设和改造,全市新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屋(亭)200座。加大厨余垃圾收集处理力度,力争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比例达到12.25%,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效果。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筑垃圾消纳与资源化利用综合基地建设,构建以市级基地为主、县区级和中小微企业为辅的利用体系。财政性资金占主导的建设工程项目,全面优先使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产品。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以上。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财政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和城镇污水基础设施提升三年行动,落实闽中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措施。全市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65公里。各县(区、管委会)要持续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水质达标。强化市政排水设施井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建立维护作业企业和项目“双台账”。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优化城市路网。加快推进各县(区、管委会)快速路建设和改造提升,推动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干线城镇过境段与快速路的融合衔接,构建衔接顺畅、布局完善的城市快速道路网。路网薄弱县区加密次支道路网,打通“断头路”。全市新改扩建各类城市道路25公里。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加大公交首末站和枢纽站建设力度,推动公共交通与其它交通方式的融合衔接和便利换乘。全市新增公交线路4条,延伸优化8条。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住建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完善城市公共停车和充电设施。加快既有公共停车场建设充换电设施,全市新增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节假日、夜间适时开放内部停车场。新改建停车场时需同步按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鼓励地方企业参与充电桩的建设和运维。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城市慢行系统。科学设置人行过街和立体步行系统,成片、成网统筹建设非机动车专用道。推进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净化行动,清理占道行为,修补破损松动地砖,拓宽过窄人行道。全市完成1个街区人行道净化。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开展城市基础设施普查,摸清城市生命线安全风险底数,编制城市安全风险清单。加固整治D级及以下(不合格)城市桥梁。开展一批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桥梁安全监测试点。推动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等管理信息系统与“运管服”平台互联互通,初步建成城市生命线工程监测系统。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应急局、数字办、自然资源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统筹兼顾内涝积水治理及雨水收集利用,建设可渗透路面、绿地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实施一批雨洪公园、湿地公园、下凹式绿地广场等海绵项目。力争全市城市建成区可渗透面积比例达到38%以上。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全面推进城市排水防涝。全面落实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加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与改造,全市新改建雨水管网(渠)35公里,动态消除城区积水点。加快实施城市排水防涝增发国债项目,滚动储备项目。重点加强城市下穿通道、建筑地下空间的出入口等重要点位的防淹、防倒灌工作。强化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调度。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提升城市供水保障水平。加强城市供水应急能力建设。推进水厂、管网、二次供水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落实居民小区二次供水水箱常态化清洗消毒制度。推进管网智能化改造、老旧管网更新和管网分区计量管理,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全市新改建供水管网35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利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高城市供电保障水平。整合衔接城市分布式新能源布局,持续开展电力系统供电水平提升改造,结合业务需求增加配变容量,更换老旧配变和线路,规范设施线路安装。城区范围新建中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缆埋地敷设,逐步推进现状架空线路下地改造。协调各部门预留电力设施建设位置,市政道路建设改造时同步开展管道施工。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推进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完成排查出的风险隐患整治,开展“回头看”督察检查;完成已排查的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滚动实施新排查的隐患管道整治。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5G和广播电视网络,推进光纤平移和双千兆城市建设。开展以“车城协同”为核心的公交通勤、物流配送、移动零售、环卫巡检等自动驾驶示范场景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数字办、自然资源局、通管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局、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提升市政设施智能化水平。加快路桥、水务、管廊等基础设施的智能化建设、改造;建设智能化感知终端,推进构建城市重点区域的市政物联网感知体系并全面推广,提升市政设施的运维和管理智能化水平。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数字办、通管办、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快建成投用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精细化管理示范街区创建,深化城市公厕、户外广告招牌、窨井盖、“牛皮癣”、流动摊贩、出店经营等治理。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通管办、文旅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中国移动莆田分公司、中国联通莆田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智慧化水平。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行经营性自建房“挂牌巡检”;健全“一楼一档”大数据;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动态清零,完成2683栋50年以上老旧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建筑“一网统管”平台建设,并融入“全市一张图”平台。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数字办、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加快推进智能建造。发展新建造模式,推行“系统代脑”,推动施工图正向设计和人工智能辅助审查,开展建筑信息模型(BIM)“一模到底”试点应用。推行“机器代工”,推广应用智能化施工机具、设备设施和建筑机器人,打造智慧工地标杆和示范企业。推行“工厂代替现场”,推动产业基地智能化,引导企业建立基于BIM的构件生产管理系统。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数字办、通管办、省广电网络集团莆田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样板。重点推动荔城区紫霄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样板,重点围绕“活力宜居、低碳韧性、高效智能、特色魅力”四个方面,打造高品质的城市综合片区。建设项目以新建为主,注重片区配套,留足生态空间,优先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海绵城市、绿化花化等一批重大项目。鼓励各县区、北岸参照省级样板标准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完整社区建设样板。建设涵江区苍林完整社区样板工程,从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四个方面,推进养老、托幼等基本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便捷化,营造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完善社区治理机制,提高综合管理水平。鼓励各县区参照省级样板标准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4年全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