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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市县两级)

发布时间:2024-09-02 08:42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建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根据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安排,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八届市委巡察六组于9月1日起对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4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照市委要求,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权力和责任,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履职尽责与市委期待之间的差距,深挖问题背后原因,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提供坚强保障。

  二、巡察对象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巡察对象主要是:市、县(区、管委会)涉乡村振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其他市(县、区)管干部,必要时可延伸至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巡察方式

  本次专项巡察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开展。市委巡察六组主要通过听取市、县(区、管委会)涉乡村振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工作汇报和有关机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沉调研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县(区、管委会)联动巡察组主要负责对48个村(社区)开展专项巡察。

  四、巡察时间

  巡察时间安排30天左右,根据巡察组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巡察时间。

  五、联系方式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59595596;邮政信箱:福建省莆田市A039邮政信箱市委巡察六组。同时,悦华酒店天丰楼一楼设置巡察意见信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

  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涉乡村振兴部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县、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由涉乡村振兴部门党组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特此公告。

  

  八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六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