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监督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10 16:03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材〔2024〕1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节约资源,促进清洁生产,保护和改善环境, 提高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推广随机抽查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闽建法〔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莆建法〔2016〕15号)的要求,我局于10月对我市2023年竣工工程的各建设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抽查内容为项目建设使用散装水泥比例情况,是否符合《条例》要求,抽查项目为莆田市绶溪片区地块一(E-O2地块)项目(莆田市PS拍一2020-27号项目四标段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符合要求。
根据《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十七条,对我市19家砼公司全面开展现场检查,企业全使用散装水泥,符合《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要求。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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