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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8-22 16:36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科设〔2025〕18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设交通局),各相关企业: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遏制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批后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闽建许〔2020〕5号)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批后核查的通知》(莆建科设〔2025〕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于2025年7月份开展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共审批通过6家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企业。按10%比例随机抽取1家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核查。

  二、存在问题

  (一)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离职,但未在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系统中及时更新企业相关信息。 

  (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要求7位专业职称技术人员,但目前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只有6位通过闽政通认证的职称技术人员,且其中一位(黄秋月)的职称为水利水电和市政工程方向,现有资质人员数量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 

  (三)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主要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等)无法网查、证件未上传或未完成闽政通认证,不能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四)福建胜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企业主要人员的社保缴纳凭证、职称证书网查步骤及网查截图等相关信息资料。 

  三、整改要求

  (一)企业要及时查收并更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系统中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 

  (二)主要人员不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请对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进行整改。 

  (三)企业应在政务系统→人员信息→人员证书中上传:1.技术负责人近三月中任一月社保缴纳情况;2.职称证书网查步骤及网查截图;3.业绩网查截图(技术负责人自资质审批后未变更的,需上传与审批一致扫描件并盖章)。 

  (四)被纳入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含总体情况说明、分资质项人员配备表、企业主要人员证书须提供官网网查上传步骤截图并备注是否完成闽政通认证、技术负责人近三月任一月的社保缴纳凭证配二维码可查询、现技术负责人的变更时间承诺、技术负责人业绩表及业绩网查网页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规格A4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后,材料提交至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梁铸坤,联系方式:0594-2696971。 

  (五)自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被纳入限期整改的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资质管理规定整改到位,逾期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将撤回相应的企业资质证书。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