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配备不足限期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7 17:03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便函〔2024〕6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的通知》(闽建安函〔2024〕27号)通知要求,截至3月20日我市共有137家施工企业(未包括前期已整改及注销的56家)安管人员不满足法定要求(详见附件)。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施工企业的主体责任,决定对不满足安许证要求的施工企业限期整改,针对名单内涉及的施工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请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通知辖区内涉及的施工企业务必于4月11日前整改到位(相关整改佐证材料报送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联系电话0594-2378559),逾期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予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莆田市137家安管人员配备不足施工企业名单》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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