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2 15:59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管〔2021〕31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根据《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方案》(莆纪办〔2021〕10号),经商有关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方案》。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
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
工资问题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在建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广大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的通知》(莆纪办〔2021〕10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发现一批欠薪欠款案件,查处一批欠薪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建筑企业和建筑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整治重点
1.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2.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3.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4.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
5.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6.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7.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结合迎建党百年“护薪”行动,认真组织对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督促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由施工单位负责填写欠薪项目台账表(附件1)并报项目所在地人社主管部门汇总,建设单位负责填写欠款项目台账表(附件2)并报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汇总。(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前)
(二)集中专项整治。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排查摸底问题清单分解移送有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存在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的,项目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资金来源,按合同约定办理支付,不得拖延。对国有企业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国有企业按合同及时偿还拖欠的工程款。对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社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住建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督办,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按规定纳入信用评价;对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要督促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直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8月31日前)
(三)强化监督指导。结合投诉举报线索,组织抽查整治工作情况,对全市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工资保证金、维权告示牌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情况实施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予以通报。(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1年9月30日前)
(四)完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全面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欠薪黑名单”,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信用中国(福建)”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直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完成时限:长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管委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科室、责任人;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方案及联络人名单(附件4)请于5月25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和市人社局。
(二)注重上下联动。建立系统上下联动整治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属地责任,以问题为导向,严格分类实施,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从源头解决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级住建、人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示投诉举报电话,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恶意欠薪欠款市场主体信息,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建立欠薪欠款违法犯罪行为移送机制。
(四)及时报送情况。加强对各县(区、管委会)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月报制度,每月28日前汇总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含欠薪欠款台账、汇总表(附件3)】、突出问题、典型案例等有关情况至市住建局建筑业科(邮箱:ptnb01@sina.com),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邮箱:ptld0594@163.com),9月2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附表1
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薪情况自查自纠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项目投资来源 |
劳务分包单位(如有) |
是否存在欠薪行为 |
拖欠金额 (万元) |
涉及农民工人数 |
已清偿金额 (万元) |
未清偿余额 (万元) |
是否缴纳工资保证金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情况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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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设立专用账户 |
建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通过专用账户发放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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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劳务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2
房建市政在建工程欠款情况自查自纠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施工总承包单位 |
项目投资来源 |
是否存在拖欠工程进度款 |
拖欠总金额 (万元) |
已清偿金额 (万元) |
未清偿余额 (万元) |
未清偿原因 |
清偿计划和时间安排 |
是否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3
欠薪欠款情况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项目 |
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合计金额 |
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
拖欠工程款情况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工资保证金制度 |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
涉嫌犯罪案件 |
填报单位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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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项目数 |
涉及农民工数 |
涉及金额 |
已偿还金额 |
剩余金额 |
涉及项目数 |
涉及施工企业数 |
涉及金额 |
已偿还金额 |
剩余金额 |
未落实项目总数 |
已整改项目数 |
未落实项目总数 |
已整改项目数 |
未落实项目总数 |
已整改项目数 |
移送案件数 |
公安立案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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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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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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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项目 |
附表4
联络员回执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住建主管部门联络员 |
人社主管部门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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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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