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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新建商品住宅装修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2-03 17:03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2月2日印发《莆田市新建商品住宅装修销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建综〔2021〕3号),该文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可行性、必要性

当前我市商品房装修项目持续增多,但也存在装修销售诸多不规范行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鼓励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规范商品住宅装修销售行为,维护商品住宅买卖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亟需出台《莆田市新建商品住宅装修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建筑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莆田市新建商品住宅装修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包括总则、消费知情权保护、装修合同签订、鼓励菜单式装修、装修工程监管、依法维护权益、附则共七章三十六条。其中:

第一章总则包括目的依据、全装修概念、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职能分工和协会作用等六条内容,其中最重点的一点是明确了全装修的概念,并根据装修的档次和标准不同分为简装修和精装修。

第二章消费知情权保护包括信息公示、样板房设置、样板房保留时间等三条内容,明确要求与装修相关的材料、标准、规格、型号等信息都必须公示,装修价款以所购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进行计价,不动产登记套内面积确认后与购房者进行多还少补结算。

第三章装修合同签订包括明确合同签订主体、合同主要条款内容、合同报备、合同签订、禁止条款和合同交付等六条内容,从细化装修合同方面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鼓励菜单式装修包括装修方式、标准要求和装修设计方案三条内容,要求单价2000元/㎡以下(中心城区土地级别5级以内2500元/㎡以下)中等档次装修所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该项目销售(预售)方案报备装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0%,以适合普通家庭购房需求。

第五章装修工程监管包括装修工程前置条件、基建程序、装修单位、施工合同、材料设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证和日常使用等九条内容。其中明确了装修工程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的,随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装修工程如为单独发包的,需另行办理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第六章依法维护权益包括明确装修合同纠纷、合同欺诈处理方式、其他权益保护方式、信访途径维权应遵守规定、打击非法房闹行为和信用管理等六条内容。

第七章附则包括实施日期、参照执行和办法解释等三条内容。明确自本办法印发之日起新拍卖房地产用地对应统一装修的住宅项目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