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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2 09:51 信息来源:福建省林业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为贯彻落实好《福建省绿化委员会、福建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开展第三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的通知》,现就文件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4月,省政府正式出台《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落实《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加大古树名木宣传和保护力度,发挥古树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助力生态省和美丽福建建设,省绿化委员会、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省林业局决定从2021年起,连续若干年,每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对遴选出的最美古树群进行强化保护和宣传。

  二、主要内容

  为开展好第三批福建最美古树群遴选活动,文件印发了活动方案,对遴选对象、遴选条件、遴选办法、遴选步骤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遴选对象

  分布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古树群均可推荐参选“福建最美古树群”。

  (二)遴选条件

  参选古树群应符合下列五项基本条件:

  1.群落规模大。集中连片面积达15亩(含)以上或其中古树株数达25株(含)以上。

  2.林分质量高。群落中古树株数占主要乔木树种总株数达50%(含)以上,林分郁闭度达0.6(含)以上,长势良好,结构稳定,具有较强的生态功能。

  3.森林景观美。树种丰富多样,季相变化较明显,形成多层次、多色彩、多变化的优美独特的森林生态景观,具有较高的观赏性。

  4.保护管理严。长期受到严格保护,落实科学管护措施,群落自然生境和自然生态风貌未受破坏。

  5.知名度高。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和较高的科学价值,在本县、本市乃至全省、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遴选办法

  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百分制的办法进行遴选,其中公众投票得分权重占20%,专家评审得分占80%。

  1.公众投票。按照有效得票多少排序计分,第一名得100分,第二名99分,第三名98分,依次等差递减。

  2.专家评审。分别对群落规模(10分)、生态价值(30分)、景观价值(30)、人文价值(15分)和科学价值(15分)等五项,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3.遴选结果。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得分加权平均后的分值即为该片古树群的最后得分。将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排位前20名的古树群即为拟定“福建最美古树群”。

  (四)遴选步骤

  1.宣传发动(4—5月)。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公布遴选条件、遴选办法等。

  2.调查摸底(5月)。各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辖区内“福建最美古树群”推荐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料收集、档案建立等工作。

  3.初评推荐(5—6月)。市级绿化委员会、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初评推荐工作。初评可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也可单独采取专家评审的办法。初评后,将得分排在前5名的古树群于6月20日前推荐上报省绿化办,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公众投票(7月)。省绿化办对各地初评推荐的古树群进行审核,在“福建林业”微信平台公布审核通过的古树群,发动公众参与投票遴选活动。

  5.现场复核(7—8月)。对照遴选条件和评分标准,省绿化办对审核通过的古树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现场复核。

  6.终评公布(9—10月)。召开专家评审会,按照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评出拟定“福建最美古树群”,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省林业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由省绿化委员会、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省林业局发文公布遴选结果。

  7.成果宣传(11月—次年)。委托第三方策划、采编并制作“福建最美古树群”宣传品,宣传展示“福建最美古树群”,弘扬古树名木文化。

  8.保护补助(次年)。对选出的每片“福建最美古树群”补助一定的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古树群的立碑保护、复壮、日常管护等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