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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和管控导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8 16:38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将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视为重中之重。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部署,传承地域特色建筑文化,加强本市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促进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结合莆田市实际,制定本导则。

  二、主要依据

  《导则》主要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福建省历史建筑认定导则》、《福州市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三、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莆田市域范围内传统风貌建筑的普查认定、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通过本导则的实施,能够更加系统、全面地推进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工作,为传承地域特色建筑文化、推动城乡建设与社会文化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主要内容    

  《导则》正文共七章,包括总则、评定标准、普查、认定、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和附则,并附申报表、信息表、预先保护工作通知、保护标识牌、退出申请表、保护图则和名词解释等9个附件,为具体实施提供了详细指导和规范。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和依据、编制原则和适用范围等, 为后续章节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二)评定标准。根据莆田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建成40年以上、集中成片分布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作为传统风貌建筑的认定标准,并制定了相应的价值评估指标表,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普查。明确普查范围、普查流程,并形成普查成果,包括建筑照片、数据、文字等信息。

  (四)认定。一是明确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程序。根据普查和推荐成果,形成传统风貌建筑建议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形成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和公布,并对列入传统风貌建筑预备名录的进行预先保护。二是建立退出机制。明确对已公布的传统风貌建筑符合退出条件的可按照规定退出保护名录,并需经过申请,核实、专家论证、公示、公布等5个流程。       

  (五)保护管理。明确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公布后,应采取挂牌保护、制定保护图则等保护措施。明确传统风貌建筑的责任人、维护修缮内容和要求。建立迁移机制,制定迁移机制流程,为传统风貌建筑的长期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合理利用。明确了传统风貌建筑活化利用的原则和方式,并指出其功能活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以实现文化传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七)附则。明确了《导则》的解释权限。另有附件,细化传统风貌建筑申报、保护、退出等相关表格以及名词注释等,保障传统风貌建筑信息档案管理,为具体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