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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第一次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6-26 17:40 信息来源: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数: 字号: T | T

  莆建房〔2023〕8号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莆田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莆双随机办〔2023〕1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跨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函》(莆建房〔2023〕6号)等文件有关部署和要求,由我局牵头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城市管理局、公积金中心、莆田银保监分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 按照“双随机”原则,对全市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抽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分组人员和被检查对象,抽取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11个,抽查比例为20.37%,抽取房地产中介机构30家,抽查比例为5.36%。联合检查从2023年5月31日至6月2日,历经3天,在各县(区)住建局的协同配合下,采取了现场查看、调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方法,实际检查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11个、房地产中介机构30家。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联合抽查来看,多数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尚未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公积金拒贷行为。但仍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整、不准确。保利(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莆田市绶溪片区地块一”项目,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价格投诉电话公示有误;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建工·木兰府”项目,未按规定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价格投诉电话公示有误;正乾(莆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塘北正荣府”项目,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福建仙游闽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闽鼎·江山府(一期)”项目,未按规定公示新版《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永鸿文化城(B地块)”项目,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预售方案》,房源信息公示不齐全,签约和缴款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不规范不齐全;莆田市万兴御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万兴新城二期”项目,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莆田宏凌青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柒号院”项目,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及房源信息,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建工·木兰府”项目、正乾(莆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塘北正荣府”项目、正嘉(莆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白塘云麓·玺樾”项目、莆田宏凌青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柒号院”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3.未公示企业不符合公积金楼盘准入条件。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永鸿文化城(B地块)”项目,未按照公积金中心要求,公示企业不符合公积金楼盘准入条件,无法为购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莆田市涵江区安佳房产有限公司、莆田市玉湖家缘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

  2.收费标准公示不规范。莆田市涵江区雅置房产中介有限公司、莆田市链城房产有限公司收费公示栏公示不规范。

  三、处理意见

  对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开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要求限期整改,如仍整改不到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整改。各检查主体和县(区)住建局要督促、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整改到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要严肃对待,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未被检查到的单位要引以为戒,对照检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共同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加强监管。各级住建部门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保持高压严查态势,继续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在检查过程中做到边执法边普法,强化房地产企业法律意识,依法经营,营造平稳健康的市场环境。同时压实房地产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属地政府责任,加强风险防控,深化巩固联合监管检查行动成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问题汇总表

  2.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问题汇总表

  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

  房地产开发企业检查问题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备注

1

保利(莆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市绶溪片区地块一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已整改

 

2.价格投诉电话公示有误。

已整改

2

莆田市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工·木兰府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规定公示《商品房预售方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已整改

 

2.价格投诉电话公示有误。

已整改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未整改

 

3

正乾(莆田)置业有限公司

塘北正荣府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已整改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未整改

4

正嘉(莆田)置业有限公司

白塘云麓·玺樾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未整改

 

5

福建仙游闽鼎置业有限公司

闽鼎·江山府(一期)

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规定公示新版《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已整改

 

序号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备注

6

莆田永鸿文化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永鸿文化城(B地块)

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预售方案》;房源信息公示不齐全;签约和缴款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公示不规范不齐全。

已整改

 

未按照公积金中心要求,公示企业不符合公积金楼盘准入条件,无法为购房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

已整改

 

7

莆田市万兴御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兴新城二期

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已整改

 

8

莆田宏凌青城置业有限公司

柒号院

1.销售场所相关信息公示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规定公示《莆田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商品房销售风险提示》及房源信息,未在签约和缴款处粘贴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

已整改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

未整改

 

  附件2

  房地产中介机构检查问题汇总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备注

1

莆田市涵江区雅置房产中介有限公司

收费公示栏公示不规范

已整改

 

2

莆田市涵江区安佳房产有限公司

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

已整改

 

3

莆田市链城房产有限公司

收费公示栏公示不规范

已整改

 

4

莆田市玉湖家缘房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未及时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信息采集手续

已整改